| [提要] 根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及《文化部關于加強網絡游戲產品內容審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行的國產網絡游戲的產品,需向文化部備案. 根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及《文化部關于加強網絡游戲產品內容審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行的國產網絡游戲的產品,需向文化部備案。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文化部網絡游戲產品備案申報表 (二)產品主題以及內容說明書; (三)產品操作說明; (四)產品樣品(包括網絡游戲軟件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盤為載體)三份,并提供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具備最高管理權限(或最高游戲級別); (五)游戲中全部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戲主題曲、插曲的歌詞文本; (六)申請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七)自行審核結果(含可能存在爭議內容的相關說明); (八)內容審查所需的其他文件。代辦網絡游戲備案流程 互聯網文化單位運營的國產互聯網文化產品依照有關規定需要備案的,應當在正式運營以后 60 日內報文化部備案,備案通過的,在其顯著位置標明文化部備案編號;備案中發現問題的,由申請單位限期改正,改正后再上報備案。 |

